根据沧州市红十字会和沧州市教育局《2023年度红十字博爱助学“支持行动”实施方案》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我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,现将我系2023年度“红十字博爱助学金”评选推荐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
1、家庭系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户;
2、学校认定的其他困难情况,重点考虑孤儿、建档立卡、农村特困供养、残疾人子女或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。
二、资助标准
资助标准分为500 元/人、300 元/人两个档次。
三、资助程序
1、2023年12月28—31日,接受困难学生申请, 组织等额评审;
2、2024年1月2日下午,报至学生处。
请有意向的同学填写以下申请表
附件1:红十字博爱救助申请表.doc